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幾個禮拜前,打開新聞,沒隔幾天就是一則令人氣忿、痛心的社會新聞。

「高職生飆三字經在學校追打老師,造成老師眼角受傷」,影片曝光後,引發眾怒,網友撻伐聲不斷。

隨後又爆出兩起情殺案,「台大畢業女生慘遭男友分屍大卸裝成八袋」、「26歲女直播主在家中慘遭27歲男友砍四刀身亡」,震驚各界,網友氣爆了,要加害者殺人償命。

 

在這三個事件中,比起殺人,好像「打老師」看似罪孽就輕了些?

可能你會希望那個打老師的學生得到教訓,在訴訟裡付上代價,但是你不會要學生去死一死,因為沒有那「嚴重」。

誰來定義 嚴 不 嚴 重 ?

其實不論是「小錯」或「大罪」,就像是「小石頭」和「大石頭」,丟進水裡,最終的結局都一樣,就是沉入水底。

 

其中板橋分屍案,28歲的朱姓凶嫌,被爆料:高中時性格較暴躁,也曾混幫派時常打架,甚至開地下錢莊、運毒、吸食大麻。誰想到日後竟下毒手殺死自己的女友!

但也有報導指出這名朱姓男子從小立志從警,15歲時赴美研修犯罪相關科系,在求學的過程中遭霸凌。

他,到底是可憐?還是可惡?

誰 來 定 義 ?

大家都希望罪有應得,加害者理當因自己所做所為得到報應。但是當事人父母看見自己的孩子殺人隨後再自殺,令人悲慟!即便如此,也不能以可憐來合理可惡之行為。何況死者的家屬傷心欲絕之痛,就算以死謝罪也難以抹滅。

但是在眾多罪惡中,哪些算該死?哪些不算該死?

是不是只要得不到大家的諒解,就只能選擇自殺?意義是什麼?

犯錯了,然後呢? 

學生打老師,有家長言:「我們的孩子並不壞,只是比別人更多想法,我們做父母要引導孩子往正面方向去發展。」此番發言讓許多網友不能接受。

而這名陳姓老師則表示,身為老師,要求學生遵守課堂秩序是原則,不能置之不理,沒想到卻遭學生揮拳,他教書三十多年頭一次遇到這樣的事。

被打傷的左眼明顯腫起來,甚至開始出現影像重疊,但是他卻說:「不過那個都不重要,那個我都撐得住,重點是我這顆心很痛。」陳老師語重心長的說:「我哪裡做不好我該反省,我不怪孩子,只怪我為什麼會讓孩子有這種反應。」,而最終他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,要看怎樣對孩子有幫助。

在聖經中有一句話:「恨能挑啟爭端;愛能遮掩一切過錯。」

這名老師選擇用愛對待學生的過犯,不計算對方的惡。很矛盾,不是嗎?尤其受害者是你自己或是你的家人朋友時,到底該怎麼撫平心中的忿恨?

「愛」能遮掩一切過錯,這愛裏頭大概需要「慈悲」和「公義」同時並存才行。

只有慈悲,讓人活在自我中心裡和敗壞中,根本沒有機會知罪。

只有公義,讓人被定罪到只剩自殺這條路,根本沒有機會悔改。

 

在指責和謾罵後,沒有人教我們在犯錯後,該怎麼面對自己。

「人非聖賢,孰能無過?」成長過程中,一定會犯許多的錯,這是必定的。若不被允許有犯錯的時候,那麼不會有真正的成熟,反而我們會不斷費心思在「掩蓋錯誤」及「羞恥恐懼」中,而沒有辦法學習「謙卑知錯」、「勇於認錯」、「原諒自己」、「積極改錯」的過程。知名作家兼職涯顧問黛博拉‧布朗指出:「重要的並不是你犯了什麼錯,而是你怎麼處理犯錯。」

 

一直想做別人口中「對」的事,面對「錯」,則拼命掩蓋它…

有些人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犯錯會被責罵:「你這孩子怎麼這樣?」但如果沒幫助他找到出路,這簡直是自我價值的言語攻擊,造就我們對於犯錯的恐懼,只要一犯錯,我們就認為自己沒有價值,揹負一個「不能失敗」的包袱。事實上,資誠企管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林瓊瀛認為:「認錯並不會貶損一個人的價值,好好的認錯,解決犯錯所造成的問題,反而會提升你在他人眼中的credit(評價)。」

我們每個人都會犯錯,問題在於我們怎麼看待「犯錯」這個事件,今天你會怎麼選擇用什麼樣的眼光來看待自己或是他人的不完美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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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us Desig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